对家人失管失教不是家庭私事
对家人失管失教行为,是指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属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我们党一直将培养良好家风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纳入作风建设范畴,以党内法规形式予以制度化。重视家风建设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政治要求、纪律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家风建设有明确规定,其他党内法规也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家风建设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自己以身作则,又要抓好家风建设,管好家属子女,真正做到用党风培养家风、用家风促进党风,引领千千万万家庭涵养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