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各位同学,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岁月不居,时节如流;韶华似水,青春如歌。转瞬间,2023届毕业生即将告别令人难忘的校园生活,带着对未来的憧憬以及母校与亲人的期望,踏上新征程,启航新梦想。在同学们即将完成从学生向职业人的社会角色转换的关键时期,学院真心的祝愿同学们前程似锦!事业有成!
同学们,2023年我国高校毕业生总规模将达1158万人,我校毕业生2192人,均创历史新高。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国际形势等因素的影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复杂严峻。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希望同学们一定认清形势、正确评估自己,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招聘活动,尽早落实实习就业单位。
在离校之前,同学们需要完善学院要求的相关手续,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需与用人单位签署相关协议,其中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校外实习协议》以及其它形式的协议。
对于同学们所签署的就业协议书,务必知晓以下几点: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人社厅的要求统一印制;每份协议书都有编号,每个协议书编号具有唯一性,只对应相应的一名毕业生;每名毕业生只有唯一一份属于自己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 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掌握、周密考虑的基础上,慎重抉择。签署完成,学院将把学生就业信息上报到教育部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正式生效。
3.就业协议书签订生效后,原则上不允许违约,因特殊情况其中一方提出违约的,须经学院和另一方同意后才能办理违约手续,并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强调:至2023年12月底之前,学生因个人原因,需要从所签署就业协议的用工单位违约离职的,必须在离职前,与辅导员及就业老师及时沟通,并及时将新接收单位的就业证明材料提交给辅导员,以便学院按新的就业单位统计上报到教育部全国高校就业管理系统中,否则,如果在教育部、人社部及省教育厅在电话核查学生个人就业信息时,出现学生在教育部就业管理系统的就业信息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情况,将严肃追究学生个人未及时上报的责任,同学们务必要谨记!
同学们,自离校之日起至毕业前是你们的校外实习阶段,学生校外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也是同学们职业生涯的起点。通过校外实习,可以增加同学们社会阅历、提升工作能力和积累工作经验,让同学们能尽快适应社会,为将来就业做好充分准备。校外实习是辛苦的,它能逐渐培养同学们独立工作、生活的能力,更能磨炼同学们坚强的意志品质。与此同时,同学们也不能忘记自己仍然是我校的一名学生,应时时遵守校规、厂纪,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积极努力、踏实工作。
学院老师们时刻关注着同学们的成长和进步,为圆满完成校外实习工作,实现培养目标,保障同学们的安全,在此提醒同学们以及家长们注意以下几点:
1.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岗位实习阶段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学校推荐的用人单位或自谋实习单位。
2.所有学生校外实习前必须签署校外实习协议。学生在签署协议时,应该将此情况和协议内容向家长汇报并征得家长同意,对于一些签署协议时还无法确定的项目,比如:实习专业班组、实习工作具体负责人和联系方式、实习具体内容、实习具体工作地点和实习期间详细住址、实习时间、休息休假、实习纪律、实习终止条件、实习食宿安排、实习劳动保护、安全管理责任、实习考核结果等,学生要在明确后及时汇报给家长。
3、签署协议时,需要提供监护人(家长)及本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学生一旦签署协议,则视为学生已经向家长告知协议内容并经过家长同意和授权。
4.校外实习期间所有同学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学生因不适合工作岗位等非主观因素而被实习单位辞退的,学校可酌情为其推荐新的实习单位;如因自身主观原因,比如:消极怠工、故意出错、经常旷工、迟到早退、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而被实习单位辞退的,并给我校及用人单位造成不良影响者,实习考核成绩按不合格计。
5.同学们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熟知学校《校外实习管理办法》和《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和要求,并将规定内容告知家长。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换实习单位或离岗离职,因参军、升学、个人家庭及身体等特殊原因需调整实习单位或离岗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实习单位和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在征得实习单位、学校以及监护人的同意后,方可调换或离岗离职;对于擅自离岗或离职的同学,除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外,学生的实习考核成绩按不合格计。
6.每位同学要认真撰写《学生实习手册》中的实习日志、实习报告;校外实习结束后,要将实习单位鉴定成绩、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学生实习手册》上交系部,以此作为评价学生校外实习成绩的依据。如学生无《学生实习手册》、或实习成绩考核不合格、或实习手册上无鉴定成绩、无单位负责人签字、无单位盖章,则学生的实习考核成绩按不合格计。参军入伍的同学按参军相关规定执行。
7.同学们要尽快适应社会、适应工作岗位和生活环境、培养锻炼自己吃苦耐劳品质和抗压能力、努力完成校外实习工作任务、苦练专业技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将来顺利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8.同学们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上下班最好要结伴而行,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取得驾照的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禁止酒后驾驶;要注意饮食卫生,做好防火、防盗抢、防诱骗、防溺水和防雷电等各项安全事宜;不租住没有安全保障的房屋,不去没有救护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去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严防自身受到不法分子侵害;要自尊、自重、自爱、自强,不得在外留宿,要明辨是非,不与异性亲密接触;要遵守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远离毒品,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从事盗抢、毁坏财物、人身伤害等一切违法活动,不观看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浏览色情网页,不从事迷信活动,不参加非法组织;如违反以上各项规定要求,发生人身伤亡、造成经济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后果自负;如发生违法事件则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学校不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9.实习期间,原则上统一安排住宿,学生不得自行安排。因特殊原因实习学生要求在学校、实习单位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有正当理由,经学生监护人同意,并自理住宿及其相关事宜,自理住宿期间的安全事宜由学生自行负责;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住宿的同学晚上要按时就寝,不得在外留宿,不得在宿舍留住他人,保持宿舍整洁。
10.学院推荐的学生实习就业单位都是经过严格考察并筛选出来的较为优质的、符合我校学生实习就业的单位。但是在学生面试时,还应通过学生本人与招聘人员的交流,熟知招聘单位的性质、规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环境、生活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等,然后结合自身情况及与家长协商后自行决定选择所应聘的单位,一旦选择应聘并被录用后,则视为家长和学生已经熟知并完全接受单位的用工条件。
11.需要自谋的学生,要按学校规定办理自谋申请手续,由家长签字并提供接收单位的公函和协议,交学校存档后,方可离校。
12.学生必须随时保持与父母、辅导员(班主任)、指导教师和系部、星空体育app官方网站入口办公室的电话联系,更换手机号码要及时告知。
1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校外实习前学校已经为学生投保了与其实习岗位相对应的实习责任保险。如出现事故后,学生或学生监护人要24小时内及时联系学校进行报险。如果由于报险不及时而不能索赔,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14.学校的《校外实习管理办法》、《学生校外实习协议》、《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等所有相关的实习就业制度文件,学生和家长们务必登录学院网站进行下载阅读。如有疑问,比如用人单位存在严重问题等情况,可拨打星空体育app官方网站入口办公室电话(0314-2512766),进行咨询或投诉。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希望同学们发扬只争朝夕的进取拼搏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勤奋学习,扎实实践,在老师和师傅的全程指导下,真正融入企业文化,树立崇高职业理想,养成高尚职业道德,练就过硬职业技能,成就精彩人生。
最后,祝同学们工作顺利、事业有成!祝家长朋友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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