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提高在校学生防范传销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传销,有效遏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向校园蔓延,结合河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管理
1.各系要将防范传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既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也要加强对学生寒暑假以及社会实践、联系工作、旅游出行等重点时段的管理,严格学生请销假和休学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动态行踪,防止学生误入传销组织。
2.密切师生联系。充分发挥思政队伍作用,定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宿舍,经常与学生及家长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引导学生自觉抵御传销活动。
3.完善助学机制。特别关注贫困、单亲、留守等家庭的学生,及时做到关心关爱,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减轻经济负担,缓解心理压力,降低误入传销组织的风险。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系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全体学生进行防范传销专题宣传教育,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宣传方式。紧密结合传销活动的最新特点和当前形势,用好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视频和打击传销典型案例,全方位、多角度揭露各种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危害性、非法性,提高学生对传销的鉴别能力,提高防范意识。
2.丰富教育手段。各系依托晚自习、主题班会、系会,举办专题讲座、集中观看专题教育片,帮助学生了解传销的危害、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及打击传销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自觉抵制传销。
3.扩大宣传途径。积极探索符合学生发展的教育方式,充分发挥班级、学生会(团委 自律委)、志愿服务队伍等学生组织作用,灵活开展防范传销宣传,提高学生参与防范传销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决遏制传销向校园渗透。
三、相关要求
各系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加强学生日常管理,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创新开展活动。于2025年3月28日前提交宣传教育活动材料(主题班会、讲座、观影、公众号宣传、志愿服务佐证等),并常态化做好防传销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人:闫桉
学工处(团委 武装部)
2025年3月13日